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文明单位申报的公示
时间:2019-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手抓检察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中,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2017年荣获“阜阳市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阜文明委20196号)文件要求,经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对我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自评自测,认为符合申报条件、标准。我院拟参评“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如对此次参评有任何异议,可于本公示公布起一周内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阜阳市颍淮大道356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三楼电话: 2290630、2290536

公示期:2019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