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38

103.4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5

 3.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0

 100.2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35.44

公务用车购置费

80

 64.82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2万元,完成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级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万元,占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26万元,占9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6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84万元,下降36.8%,下降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在食堂接待。2019年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0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院、市院领导视察,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6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9.74万元,下降16.5%,下降的原因是公务车辆购置预算估算不准。2019年购买2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6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5.44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维护车辆正常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