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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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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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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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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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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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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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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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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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太和县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单位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太和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44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7年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