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57.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4.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 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3.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单位人员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或从事检察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外地公职人员来我院履行公务确需接待的及其他需要接待的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太和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3%,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检察用车减少2辆。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检察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8日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46.4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6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8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84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太和县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4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单位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太和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84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