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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1-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严格刑罚执行监督,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近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察中,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韩某某,通过检察监督,将其收监执行。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求,第三检察部对我县辖区内28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围绕“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是否消失,病情鉴定是否与本人病情相符”这一重点,组织开展了专项检察。

在对韩某某检察中发现:2019年9月,韩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2021年3月经相关医疗机构检查,已终止妊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应当收监执行。太和县人民检察院遂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向原审法院提出对韩某某的收监执行,社区矫正机构采纳建议,向法院提出了收监执行建议,法院经审查裁定将韩某某收监执行。(供稿:周成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