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最新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办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直接反映。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破解难题,8月5日下午,我院组织第一、二检察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召开优化“案-件比”工作座谈会,李飞检察长到会指导,会议由副检察长闫鹏远主持。

会上通报了我院2020年1-7月份“案-件-比”具体情况并进行了横向对比,传达了市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优化刑事“案-件-比”集中攻坚活动的通知》。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办案实际就影响“案-件比”的因素、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各抒己见充分交流。闫鹏远副检察长总结认为,对“案-件比”这一质量评价指标要有正确认识,将优化“案-件比”工作作为检验个人办案能力的标准。审查起诉是影响“案-件比”的关键环节,优化“案-件比”,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质效共识;二是制发检察建议,规范侦查行为;三是规范提前介入,引导全面取证;四是善用自行侦查,完善证据体系;五是用好认罪认罚,降低上诉比率。最后李飞检察长就做好优化“案-件比”工作对承办人、办案部门、单位三个层面从提高能力、改进方式、建立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以优化“案-件比”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图文:王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