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触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2019年3月21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等规定,向公安局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太检未检建〔2019〕1号),建议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管力度,堵塞监管漏洞,防范旅馆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
近年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多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恶性刑事案件中,发现太和县城区及乡镇多家旅馆业主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经常引诱、容留、介绍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失足妇女卖淫的违法犯罪现象,严重败坏了太和县社会风气,影响到太和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形象,同时暴露了旅馆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做成、做到“刚性”,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显著。4月4日,公安机关函告我院: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馆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对全县旅馆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目前,专项行动中已取缔两家违法经营的宾馆、行政拘留2人。(供稿: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