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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身边好人 促检察工作--我院认真传达贯彻市委书记于勇重要批示精神
时间:2015-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8日上午,阜阳市检察院政治处赵亚东一行三人莅临我院,就认真落实市委于勇书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苗勇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我院院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赵亚东主任首先全文宣读了1月7日市委于勇书记在《阜阳检察》(太和县检察院苗勇当选为“安徽好人”)上作出的重要批示内容:“苗勇同志作为我市政法战线上的”安徽好人“值得肯定,更值得学习。他是继承父业的先进典型,更是在基层岗位涌现的先进典型。公正司法,爱心为民,平凡岗位,不平凡业绩。望加大宣传,向他学习”。尔后传达了市院李德文检察长对全市检察干警提出的向苗勇同志学习的具体要求,即学习他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秉公办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的公仆情怀;学习甘于平凡、勤勉自律、无怨无悔的奉献品德。


   赵亚东主任指出,苗勇同志在基层反贪岗位上默默奋战了11年,领办、主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50余件,为促进太和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创办了“苗为民爱心社”,关爱、帮助身边的贫困学子及特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40余人。2014年度,相继被评选为“阜阳好人”、安徽省“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后今年1月又当选月度“安徽好人”,并被推荐为月度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候选人。他不仅仅是太和县院的骄傲,也是全市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代表。赵主任希望我院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扩大宣传,挖潜拓展;创新形式,多加思考。并以“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为目标,努力打造优良的检察队伍。


  市院宣传处长苏存杰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委于勇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了认真解读,传达了包括十方面内容的具体方案,并要求我院及时成立宣传组织,全力配合宣传工作。


  会后,我院迅即召开党组会,成立了以检察长袁维彬为组长、党组副书记王永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民为副组长的宣传小组办公室;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了苗勇同志的先进事迹, 一致认为于勇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市院李德文检察长的强调要求彰显了对我院检察队伍的与肯定认可;我院将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率先掀起学身边好人,促检察工作的热潮,以此为契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供稿人:秦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