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矫正法》关于“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社区矫正工作中非执法类项目转由社会组织承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的规定,自去年以来,我县司法局先后对我县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购买。
为全面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不留死角,2021年1月27日下午,太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深入到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太和县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对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展开检察监督。

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太和县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负责人关于社区矫正服务工作情况的介绍,查阅了开展社区矫正服务的工作资料和台账,仔细询问了太和县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开展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和教育帮扶的工作情况。
检察官对太和县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与积极评价,对社会组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供稿:高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