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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海彬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2日至25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海彬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重婚罪、聚众斗殴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在太和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李坤作为第一公诉人,与检察员刘维翔、王伟民和检察官助理李磊磊出庭支持公诉。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以来,以孙海彬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太和县皮条孙镇一带,从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孙海彬还积极寻求获取政治地位,逐步向基层组织渗透,严重威胁基层组织建设。 

  庭审中,李坤专委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释,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在最后陈述阶段,以孙海彬为首的多数被告人表示真诚认罪悔罪,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由于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李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