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增量提质,稳中创优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403件567人,同比件数上升82.36%、人数上升69.76%;批准和决定逮捕461人,同比上升68.25%;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07人,同比上升94.55%,不捕率18.84%,同比增加了2.12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1332件1530人,同比件数上升33.46%、人数上升24.69%;决定起诉1123人,同比上升12.64%;不起诉372人,同比上升77.14%,不诉率24.18%,同比增加7.09个百分点。
起诉刑事犯罪前五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457人,同比上升35.21%;诈骗罪92人,同比上升268%;盗窃罪88人,同比上升27.54%;故意伤害罪86人,同比上升53.57%;交通肇事罪57人,同比下降5%。
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嫌新罪名的有:危险作业罪1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人。
(二)认罪认罚适用情况
2021年我院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共适用认罪认罚1313人,占审结人数的87%;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88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862人,占提出总数的97.84%,同比增加了32个百分点;对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871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8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我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49件,同比上升16.67%;受理两法衔接案件38件,同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35件,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32件。
2.侦查活动监督。2021年,我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次,同比下降15.79%;已纠正14次,监督采纳率87.5%。我院在审查逮捕环节纠正漏捕15人,同比上升36.36%;在审查起诉环节纠正漏诉19人,同比下降17.39%。
3.刑事抗诉。2021年,我院共提请抗诉3件,同比上升33.33%;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发回重审并改判3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我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9件,同比上升86.8%;同期已纠正99人,纠正率百分之百。对财产性执行执行履行不当提出纠正1件,同期已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次,同期已纠正1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3件,提出纠正2件,当事人息诉2人。
(五)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我院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12人,同比下降20%;追赃挽损234.075万元。
二、民事检察加速推进
(一)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共办理该类案件16件,其中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1年我院支持起诉1件。
三、行政检察精准发力
(一)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办理该类案件8件,对行政生效判决提请抗诉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办理该类案件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我院办理该类案件5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多元发展
(一)立案情况
2021年,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0件,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立案11件。
(二)诉前程序及提起诉讼情况
2021年,我院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8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占同期立案数的3.4%,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期,法院作出判决1件,判决支持1件。
(三)提出检察建议情况
2021年我院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27.27%。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共计12.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9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亩。
五、未成年人检察检爱同行,坚持双向保护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我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0人,同比上升30.43%;不批捕32人,同比上升166.67%,不捕率51.61%,高出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2.77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9人,同比上升81.58%。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我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1人,同比上升32.26%;附条件不起诉12人,同比上升71.43%;不起诉12人,同比上升71.43%,不诉率22.64%
同期,我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9人,同比上升34.85%。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我院开展社会调查80次,同比上升84.05%;开展一般预防41次,同比上升86.36%,其中,开展法治巡讲4次,法制讲座19次,组织检察开放日3次;通知法律援助22人次,同比上升10%;为未成年人开展生活安置14人次,提供临时照料13人次,指定监护人1人次,帮助重返校园8人次,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2人次,协调提供技能培训2人次,协助就业1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2人次;移交控申部门申请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六、控告申诉多措并举、维稳解难
2021年,我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89件,同比上升24.34%;受理申诉信访案件70件,同比上升89.19%,其中非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39件,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31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2件。
2021年,我院共开展司法救助9件,发放救助金11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7万元。
七、各项重点工作
(一)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2021年共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恶案件4件13人,其中批准逮捕4件9人,不批准逮捕4人,均为存疑不捕。决定起诉17人,同比下降6.25%。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人,起诉1人。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5人,决定起诉2人,改变管辖至市院6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1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我院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67件,其中,检察长办理8件,副检察长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59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是:刑事检察类案件44件,占比65.67%;控告申诉类案件13件,占比19.4%;公益诉讼类案件10件,占比14.92%。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我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其中,检察长列席2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次。
(五)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对20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公开听证11件,不公开听证9件。检察长主持听证1件,占听证案件的5%。听证案件中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占比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