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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数据公开】2020年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太和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把握新形势、践行新使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保稳定、抓落实、提质效,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落实中提升,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0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39334人,同比件数下降51.27%、人数下降52.08%

其中,受理审查逮捕职务犯罪89人,同比件数上升33.33%,人数上升50%

(二)批准/决定逮捕情况

经审查,2020我院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09285人,同比件数下降49.39%、人数下降50.17%

批捕普通刑事犯罪前五位的个罪是:盗窃罪36人,占12.63%;寻衅滋事罪35人,占12.28%;聚众斗殴罪35人,占12.28%;强奸罪28人,占9.82%。故意伤害罪20人,占7.02%

2020,我院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其他罪名犯罪嫌疑人2人。

(三)不捕情况

2020年我院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5人,同比下降60.71%;不捕率为19.30%,同比减少5.18个百分点。

不批捕和决定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中,不构成犯罪不捕1人,占不捕人数的1.82%。证据不足不捕37人,占不捕人数的67.27%,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7人,占不捕人数的30.91%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0年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981227人,同比分别增长17.27%增长3.63%

其中,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同比件数下降9.10%人数持平。

(二)决定起诉情况

经审查,2020年我院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795999人,同比分别增长23.07%增长9.78%

起诉刑事犯罪前五位的个罪是:危险驾驶罪338人,占33.53%;寻衅滋事罪104人,占10.41%;聚众斗殴罪82人,占8.21%;盗窃罪69人,占6.91%;交通肇事罪60人,占6.01%

2020年决定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15同比分别增长57.14%增长87.5%

(三)不起诉情况

2020年我院共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20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218.46%;不起诉率为14.21%,同比增加9.14个百分点。

审结时,因情节轻微不起诉193人,占不起诉人数的93.24%。因证据不足不起诉13人,占不起诉人数的6.28%。法定不起诉1人,占不起诉人数的0.48%

(四)审查起诉工作其他情况

1、退回补充侦查。2020年我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共退回补充侦查202件,同比下降36.68%,占受理和积存案件的17.57%,同比下降17.48个百分点。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47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55件。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我院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共适用认罪认罚1103人,占审结人数的91.46%

3、量刑建议。2020年我院在一审公诉时共对887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同比上升260.57%,占同期起诉人数的88.79%。法院同期采纳量刑建议比率为95.94%,同比增加35.78个百分点。

4、出席法庭。2020年各刑事审判程序共出庭800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568件,速裁程序82件。

三、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一)立案监督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同比下降20.00%,监督立案率为38.1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6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9件,同比上升280.00%,监督撤案率为118.75%

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3949人,同比分别下降7.14%上升13.95%。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3343人,侦查机关立案2534人,立案人数占建议移送的比率为69.39%。对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同期批捕22人,起诉1517人。

(二)侦查监督情况

2020年我院在审查逮捕环节纠正漏捕11人,同比下降35.29%在审查起诉环节纠正漏诉40人,同比下降35.48%,其中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4人。

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9件次,同比持平;已纠正17件次,纠正率为89.47%

(三)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2020年我院按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同比下降66.67,已纠正1件。

(四)刑事执行监督情况

羁押必要性审查。2020年我院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下降71.43%

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020年我院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53件次,已纠正53件次,同比增长488.89%纠正率为100%

监外执行活动。2020年我院针对社区矫正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件,已纠正59件,同比增长43.90,纠正率为100%

控告申诉情况。2020年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办理控告举报案件1件,申诉案件2件,发送检察建议2件。

四、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一)民事检察部门

2020年我院受理审查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5件,其中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2件,同比增长140.00%,经审查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28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采纳检察建议28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件,同比增长38.89%,提出检察建议22件,采纳检察建议16件。

(二)行政与公益诉讼部门

2020年我院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3件,同比增长50.00%。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1件,立案80件,提出检察建议63份,发布公告15件,改变管辖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线索86件,立案65件,同比增长38.70%20.37%,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线索15件,立案15件,同比增长87.50%87.50%,经审查提起刑事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

五、控告申诉部门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控申部门共受理各类信访共152件,其中来访35件,来信115件(网络来信4件),电话来访2件。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共20件,其中申请国家赔偿案件3件,申请司法救助案件6件,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及办案人员违法案件9件,刑事申诉审查案件2件;受理民事监督类案件线索15件,刑事申诉类案件线索25件。

六、信息公开及流程监控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共发起个案流程监控206件,其中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75份,监控类型主要包括: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未及时公开,未依法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等其他不规范办案情形。

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18件,同比上升5.89%,其中公诉部门委托17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委托1件。

接待律师558人次,申请阅卷并现场办理357人次,其中现场阅卷355次,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201人次。

2020年我院共公开法律文书961份,其中公开起诉书793份,公开不起诉决定书205,公开抗诉书3份,文书公开率98.26

开展案件公开听证4次,不公开听证2次。

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信息17条,热点刑事案1条,典型案例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