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
【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监督为民解难题
时间:2022-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8月5日下午,葛某某(系案件当事人陈某某、胡某某外孙)与其律师专门赶到阜阳市检察院,郑重地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心系百姓 办事到家真诚为民”的鲜红锦旗和一份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交到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手中,感谢他们认真负责办案,切实为民办实事,感谢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敢于监督,纠正了一起裁判不当案件。

  2019年的一个雨夜,陈某某、胡某某的女儿陈某英意外触电身亡。陈某英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安徽省某电力有限公司给予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该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对陈某某、胡某某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求不予支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某、胡某某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该案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仔细阅卷,组织听证会,两次实地走访村民、村干部,并多次与阜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沟通,最终促成了对陈某某、胡某某劳动能力的鉴定。故以原审生效裁判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请安徽省检察院抗诉。安徽省检察院采纳了本院抗诉理由,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再审后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予以改判。

  虽然该案改判标的额仅有5万余元,但却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执法理念,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时代新征程,阜阳市民事检察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尽职履责,着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以优异司法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