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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积极能动履职 让农村自建房监管不得“缺席”
时间:2022-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社会经济的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愈加迫切,特别是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数量和规模日益增多、增大,但随之带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自建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相关要求,近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深入辖区各乡镇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施工现场调查发现,造成自建房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农村自建房施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匮乏,安全生产意识差;出于施工成本考虑和安全意识淡薄,自建房缺少设置防护网、佩戴安全帽等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老化、损毁,建筑材料无序堆放,从高处随意往下抛掷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电线私拉乱接等等施工安全问题严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容忽视。

 

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督促属地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即对属地自建房开展全面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彻查、处理;切实做到监管“不缺席”,全过程监管施工者做到安全技术规范、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供稿: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