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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太和县检察院联合5家单位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说不”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1月10日,太和县“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倡议活动”启动仪式在该县检察院举行。太和县人民检察院联手县公安局、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共青团太和县委等5家单位,向全县酒类经营者发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倡议。

  

今年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性侵害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和被侵害对象均为未成年人。通过进一步梳理发现2017年以来,未成年人性侵他人或者被性侵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打架斗殴、侵财类案件更是屡见不鲜。有些犯罪侵犯的不仅是个人利益,而且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势在必行。

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并增加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该法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该院深刻认识到,制定条文的目的不仅是让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更是敦促相关企业商家,一定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也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范围,防止推诿。

  

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上不能出现“法律真空”,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扛起监督责任,采取“公益诉讼+未检”方式,积极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向全县酒类经营者发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倡议,要求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我院注重结合“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将校园周边等学生集中区域的 KTV、饮吧等作为整治重点,发挥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司法机关的各自职能,联合推进,齐头并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供稿:胡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