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一份源于凌晨饮吧的检察建议--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行为
时间:2020-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决定着祖国的未来,不容有丝毫懈怠。近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县城多个中小学附近的休闲饮吧多次违规未成年人售酒,甚至通宵营业,不但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引发多起治安及刑事案件。

2020年9月28日晚间至次日凌晨,太和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和未检部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太和县第二小学南至文庙大成殿三百余米街上二十余家休闲饮吧展开调查发现上述饮吧全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的标志,部分饮吧在凌晨仍接纳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个别饮酒的未成年人甚至是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饮吧内环境嘈杂,烟雾弥漫,极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人员当场对饮吧经营者进行了告诫,制作了询问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并向属地公安机关调取了在上述饮吧未成年人饮酒后产生纠纷的报警记录,全面收集了饮吧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的证据。

  

2020年10月20日,太和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太和县商务等部门作为行政主管单位,对上述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经请示上级检察院,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主动加强对上述休闲饮吧的监督管理,责令违法饮吧限期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的标志,并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进行查处,坚决遏制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

未成年保护工作功在当下,利在千秋。下一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份检察建议为契机,运用好诉前和诉讼手段,紧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过程定期对上述违规饮吧经营情况展开专项回访,切实守护好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供稿:范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