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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4月18日,阜阳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基层院,两级院检察长、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及数字办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市检察院专职检委来红杏主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瑞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转变司法理念,厘清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的方法路径。数字检察是对传统法律监督手段的“深刻革命”,要牢固树立数字检察理念和系统推进思维,遵循“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价值追求,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沿着“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工作路径,争取达到“发现一类突出问题、办成一批有影响案件、促进一域社会面治理”的办案效果。

坚持业务主导,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落实落地。要处理好业务需求侧与技术供给侧的关系,业务需求要准确、实际、客观。要确保省院部署的10个专项监督内容全覆盖,市院确定的医保基金诈骗监督、判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知识产权立案监督、支持起诉案件监督等4项自选监督内容有创新,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打破场景、区域、条线、人员等限制,创新开展具有本条线、本地特色的专项监督内容,有序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

重在实战应用,力争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有所突破。要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在专项行动中抓模型创新应用,在模型创新中加大专项行动力度。监督模型要立足于小切口,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设计,重点是有实际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选取的监督点要有普遍性、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够达到比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加强组织保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抓好指挥、统筹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强化一线指挥;数字办和各责任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专项的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研判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办理监督线索涉及多个条线的案件,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还解读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在阜阳落实落地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