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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范宏正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6月1日至5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宏正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骗取贷款罪、诬告陷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在太和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安徽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太和县院指派该院副检察长闫鹏远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范宏正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以来,以被告人范宏正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太和县城及相关区域从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肆意殴打他人、强占工程,并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相关案件处理中歪曲事实,意图逃脱法律追究,严重妨碍了司法活动进行。

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范宏正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地阐释,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法庭教育,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答辩。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指控犯罪有力,答辩意见有理。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范宏正对其所犯的所有个罪表示认罪悔罪,其余2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所有犯罪行为均表示自愿认罪服法,该案庭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该案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文:闫 哲 图:范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