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列席太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30日,太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吴静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列席审委会。该院副检察长夏国军及有关人员一同列席。
  案件审议之后,吴静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法院和检察院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有利于统一检法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意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前移法律监督关口、促进审判公正的重要举措。李飞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有力推动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我县的执行与运用,打开了良好局面。

  李飞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是各级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和法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念相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相同,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相同。检察机关将在监督中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通过认真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促进审判机关更全面地运用法律、更高效地履行职责,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法院共同捍卫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供稿: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