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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与义乌市院联合救助嫌疑人未成年子女
时间:2017-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我院携手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协商达成对我县马集乡一涉嫌犯罪人员的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帮扶救助意见。

十一岁的肖某甲和六岁的弟弟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虽然其父肖某与母亲刘某常年在外地务工,但是两人也不乏同龄人应有的亲情关怀和物质满足。但自2015年以来,肖某和刘某因感情问题时常发生争吵,家庭极不和谐。20165月的一天,因刘某提出与肖某分开,在挽留无果后,肖某在义乌市其租房处将刘某杀害。年幼的兄弟失去了母亲,其父亲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目前已被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失去亲情关怀的同时也失去了经济来源,二人幼小的心理蒙上了巨大的阴影。

我院了解到,两名儿童目前由在马集乡的爷爷奶奶抚养,爷爷患病,需常年用药,64岁的奶奶进城做清洁工,每月收入仅千元。我院及时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经过协商,确定两院的未检、控申部门具体负责对两名儿童的帮扶救助,两院密切配合共同拟定了救助方案。包括针对义乌市院的帮扶措施,我院定期跟踪、回访并反馈两位儿童的心理疏导动态、生活学习情况信息。下一步我院将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共同开展相关的帮扶救助工作,督促马集乡政府落实针对两名儿童的长期救助方案,持续定期关注两名儿童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情况,助其健康成长。    (供稿:谢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