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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检察院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
时间:2014-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加检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3年11月21日,太和检察院组织开展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了原太和县某中心学校校长方某受贿案,参加观摩庭的还有我院领导和部分科室干警。 

  2013年11月21日下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先在太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观摩了庭审活动。通过法庭调查,针对起诉书指控,公诉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从主体身份、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和侵害的客体等方面证实了方某受贿犯罪构成法定要件。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获取的,具有合法性、客观性,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充分证实了我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某受贿罪事实清楚。之后,通过质证、辩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校园规划工程中收取好处费数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结束后,副检察长李庆国主持会议。反贪局长苗勇首先介绍了查处方某受贿案的过程。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深入讨论,大家认为此案虽然数额不大,但教育意义深远,参加观摩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位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较为满意。同时对我院近年来在查处职务犯罪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肯定。